投资移民即使是50万美金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一笔数目。由于L1较O1签证要求的条件适合的人群更广,所以L1签证便成为更多人的选择。L1签证人士,可以携带全家进入美国,配偶和子女均可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孩子在美国上学享受美国本地学生待遇。
持L1签证者,一般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即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并且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申请绿卡时的面谈还可以选择在地方性移民局的办公室,而不需到领事馆。由于L1签证允许停留时间长达5-7年,且允许有移民倾向,所以成功率较高,有助于申请美国绿卡,因此非常受青睐。
美国L1签证即跨国经理人或跨国公司调派人员签证。通俗的说就是中国有公司,并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以跨国经理,主管或者技术人员的身份到美国去工作,去经营这个分公司,是一种工作签证。由于驻美原因是经营国内公司在美业务,因此美国是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的。L1签证每次有效期为1至3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经理级人员最长可以在美国工作7年,特殊专业人材最长可在美国工作5年。对于刚来美国开设新公司的申请,移民局第一次一般只给1年时间,期满后再申请延期。此类签证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或推广业务。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此类跨国公司要在美国投资多少。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可以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和安排工作人员赴美。外国公司或美国公司,只要真的在经营。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一定要有业务来往,可以从事完全不同种类及形态的商业交易。只要两者保持正式的所有权的从属关系即可(即公司与美国公司属于母子关系或子母关系)。
我们在此就不再详细说明O1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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